标准详情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于2019年5月24日由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并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通过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本标准适用于涉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现有企业、生产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二、标准内容
GB 37822-2019规定了VOCs无组织排放的全面控制要求,涵盖从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到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等多个环节。具体而言,标准明确了以下内容:
物料储存:要求挥发性有机液体的储存必须采用密闭容器或储罐,减少泄漏风险。
转移和输送:规定了VOCs物料在转移过程中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避免逸散。
工艺过程控制:对涉及VOCs排放的工艺过程提出了密闭操作和废气收集的要求。
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要求定期检测和修复泄漏点,确保设备密封性。
废气收集与处理:强调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和处理系统的设计与运行要求。
此外,标准还对厂区内及周边的污染监控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VOCs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三、标准应用场景
GB 37822-2019广泛应用于化工、制药、涂料、油墨及胶粘剂等行业,这些行业是VOCs排放的重点领域。具体应用场景包括:
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VOCs的无组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制药行业:通过密闭操作和废气收集处理,降低生产过程中的VOCs排放。
涂料和油墨生产:规范储存和使用环节,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逸散。
工业园区:作为环境监管的重要依据,推动园区内企业实现绿色生产。
此外,标准还适用于学校实验室、医院等场所的VOCs排放管理。
四、总结
GB 37822-2019的实施为我国VOCs无组织排放的管控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规范和法律依据。通过全面覆盖从储存到排放的各个环节,该标准有效减少了挥发性有机物的逸散,对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