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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5437-2025《核设施退役场址土壤中残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解读

GB 45437-2025 更新时间: 2025-04-07

标准详情

GB 45437-2025《核设施退役场址土壤中残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标准名称:《核设施退役场址土壤中残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标准编号为GB 45437-2025,英文名为“Acceptable levels of residual radioactivity in soil of release site from nuclear facility decommissioning”。

2. 发布与实施:该标准于2025年2月28日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3. 主管与归口:由生态环境部主管,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等单位起草。

4. 起草人:滕柯延、廖运璇、廉冰等多位专家参与起草。

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80,属于土质、土壤学领域。

二、标准内容

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核设施退役场址土壤中残留放射性的通用准则,以及确定场址开放准则的一般方法。适用于核设施退役场址的开放使用,核技术利用设施退役和其他放射性污染环境治理项目的场址开放使用可参照执行,但不适用于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活动场址的开放使用。

2. 基本原则:核设施退役后,场址土壤中的残留放射性活度浓度在满足本标准后,场址方可开放使用。开放使用的场址分为无限制使用和有限制使用,两种使用方式对代表人可能产生的辐射照射剂量均应满足一定剂量要求。

3. 土地利用分类:根据土地用途,退役场址的土地再利用类型可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还可再分为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

4. 筛选水平:附录A给出了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土壤中残留主要放射性核素的筛选水平,附录B则提供了导出筛选水平的照射景象、照射途径以及主要参数。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核设施退役后的土地再利用:在核设施退役后,若要将场址土地重新用于农业或建设等用途,需依据本标准确定土壤中残留放射性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以确保土地的安全利用。

2. 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对于核设施退役过程中的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本标准可作为评估治理效果和确定治理目标的依据,帮助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

3. 核设施退役过程中的决策支持:在核设施退役过程中,相关部门可参考本标准来制定退役计划和措施,确保退役过程符合环境保护和公众健康的要求。

四、总结

1. GB 45437-2025标准的发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核设施退役土壤环境管理领域的标准空白,为核设施退役后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2.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我国核设施退役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我国核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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