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发布单位:由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2. 发布时间:2014年5月16日正式对外发布。
3. 实施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4. 主管部门:由环境保护部担任主管部门,负责标准的监督与实施工作。
5. 归口部门:归口于环境保护部,由其进行业务指导与管理。
6. 英文标准名:Emission standards of pollutants for stannum, antimony and mercury Industries。
7. 起草人:起草单位包括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众多业内专家参与起草工作。
8.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Z,属于环境保护领域的专业分类。
二、标准内容
1. 适用范围:适用于锡、锑、汞采选及冶炼工业企业,涵盖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包括现有企业与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施设计、验收及投产后的排放管理,不适用于再生及加工工业。
2.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明确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区分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规定不同生产过程、工艺或工序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还对重点区域制定特别排放限值,以适应不同环境承载能力的需求。
3. 监测和监控要求:规范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方法,明确无组织排放的监测标准,列出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的具体方法标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环境监管:为环境保护部门提供执法依据,便于对企业污染物排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达标排放,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
2. 企业自律:引导锡、锑、汞工业企业规范生产行为,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推动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3.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帮助评估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为项目选址、工艺选择、污染治理措施制定等提供科学依据,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四、总结
1. GB 30770-2014标准的实施,对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进行严格规范,有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2. 该标准为环境监管提供有力依据,促使企业加强自律,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对促进锡、锑、汞工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